今日质疑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书,一名重庆垫江县公安局的民警陈某华因为嫖娼未成年女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他不服该处罚,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辩称自己是在发展线人,为工作需要而与女孩发生性关系。

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落马后,这名厅官曾在庭审中忏悔,把犯罪的原因归结于自己“官商模式”的家庭,把受贿比作一张旧船票,让他登上了腐败客船。

(6月1日)付廷祥案休庭后被告人付廷伟被法警抬着离开的景况。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人付廷祥及其弟弟付廷伟是被法警四仰八叉抬进法庭的。

律师有权会见且不需批准,之前和专案组人员沟通时,办案人员一再承诺会保障陈某艳的合法权利,绝对不会有刑讯逼供。

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意见被称为证据之王,因为是权威机构的专业鉴定人,经严格的法定程序用专业方法作出,其专业性和稳定性决定了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中证据之王的地位。

浸泡在榆林的煤海、钱海、欲海里,洁身自好实在是太难了。王登记、李金柱、胡志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上级,被判终身监禁的陕西省长赵正永。

刘宏武是去年1月被查的,被查前一周还有公开活动。他在自治区发改委工作期间,曾和当时的一把手黄方方“斗法”,两人互相举报对方。黄方方在2022年10月被查。

近年来在我国的刑事庭审中,时不时出现审判人员将辩护律师强行带离法庭,使被告人陷入没有辩护律师的孤立无援之境地。2020年在海南某中院,李长青律师就被强行带离法庭,当时因为庭审直播,很多法律界人士都目睹了此一情形,简单而粗暴。

吉首校园霸凌受害者祖父蒋佑华还说,湘西州检察院用12万元,来“诱惑”他们放弃追责、放弃控告,试图堵住蒙冤者的嘴,就是“抓住了穷人缺钱的软肋”,但他们会坚持到底,一定要让错案办理人员付出相应的代价。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判决的这起白某某是为抗拒自己被强奸才致男方“重伤案,成为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后的一个“试金石”。

诉讼费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依法应由原告预交的费用。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一般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或由法院视案情决定分担。诉讼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最大的作用就是增加诉讼成本限制原告滥用诉权,减少一部分讼累。

2003年,老王承包了一片荒山,造林。签订有承包合同,期限30年,一切手续合法。老王的林子,属于“自费营造民有林”。依照法律,林子由老王种植,归老王所有。2009年,政府因为建设,征用了老王900多亩林地,合同约定补偿款500多万,老王只拿到手483万。2012年,他被抓了,检察院指控他诈骗。人被抓,房产、现金全部冻结,老王全家,面临着灭顶之灾。

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有这样一个人蒙冤入狱,16年内被三次审判死缓,一次审判无期,但他拒绝认罪,最后终于沉冤得雪被无罪释放,这是正义的力量,更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进步,这个人就是吴春红。

最近看到陈思律师代理的一起申诉案,经过了前前后后的四次申诉,最高检和重庆检察院的一次次来回走流程,案件的管辖权都没搞清楚,给我们的感观是:棘手的案件,都不想去承担责任。

大连市男子韩方奕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打死警察一事一经发出,在网络上迅速发酵,最后轰动了全国。韩方奕为何如此嚣张,他的背后真的有大官作他的保护伞吗?

当表达内容本身并没有涉及到反动色情,处在法治和政策允许范围之内时,表达形式就不必做严格限制。这才是一个健康完整的公共生活,也是对刑法保障的公共秩序的正确理解。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裁判的锤子、裁判的口哨必须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律裁判者手中,方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赵应云曾经利用职务便利,在下级农商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等事项中,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及相关当事人请托,通过向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地方农商银行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多个市县农商银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提供帮助,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在上海的闵行区,一家以蛇类火锅为特色的潮汕蛇庄开业了。它以独特的配方和新鲜食材吸引了众多食客的目光,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被害人儿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郑某某(被害人前妻)无期徒刑,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5年,引发热议。

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