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危房,这是打压!”——2023年7月,江苏泗阳县公民朱卫兵因岳父触电身亡,向地方政府申请公正处理未果,被迫前往南京上访。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这一趟上访,竟让他失去了家园和自由。

返乡后不久,他的房产被泗阳县政府以“危房”为由强制查封,租客被强行驱逐,断水、断电、焊锁封门,甚至派人24小时监视。而当他决定前往北京打工时,泗阳县警方直接跨省拦截,将其强制带回,并非法拘禁数小时。

在县委书记马伟、公安局长吕中明的领导下,泗阳县形成了一整套“维稳模式”——公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公民权利任由政府践踏。

“危房”认定存疑,泗阳县政府违法查封民宅

“目测”鉴定:政府滥权新手法?

2023年7月,朱卫兵刚从南京上访归来,泗阳县城厢街道办书记赵宇、主任王龙华迅速对他展开打压。他们指示南园居委会书记袁广亮带人上门,带着所谓的“检测人员”,当场以“目测”的方式认定其房屋为危房,并下令查封。

然而,这栋房子2012年已加固,2022年再度翻新装修,并长期正常出租,未曾出现任何安全隐患。上访之前,政府未曾提及任何安全风险,但上访之后,房屋竟被强行查封,难道这是“巧合”?

泗阳县政府的危房认定,究竟依据何法?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 房屋是否构成危房,必须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并且需由房主本人申请;

• 任何未经专业机构鉴定的“危房认定”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 在没有正式通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封房、断水断电均属非法行政行为。

然而,泗阳县政府不仅未提供任何合法鉴定报告,所谓的检测人员也未出具书面结论,仅凭“目测”即决定查封房屋。这种做法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打压异见人士的惯用手段。

法律专家指出,如果地方政府可以随意封房、限制公民居住权,那全国范围内的公民财产权都可能被任意践踏。

公安系统沦为打压工具,跨省押解维权者

2024年3月,朱卫兵因生计被毁,决定前往北京打工。然而,他在济南西站被三名警察拦截,未获任何法律依据,即被强行带回泗阳,随后在城厢派出所被拘押数小时。

警方的理由是什么?

“上访的人,我们要重点关注。”

朱卫兵质问警方:“我只是去外地打工,没有犯罪,为什么要把我带回来?”

警方答复:“你维权,你就有问题。”

不仅如此,泗阳县公安局还要求朱卫兵自费支付709元的高铁票损失费和60元的押送费用。换句话说,他被非法拘禁,还要自己承担费用!

法律人士李庆亮指出,公安机关在无正式拘留决定书、无合法指控的情况下,跨省带回一名公民,涉嫌非法拘禁,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此外,任何限制公民出行的行为,必须有明确法律依据,否则即构成滥用职权。

泗阳县的“维稳模式”:政府权力凌驾法律之上?

近年来,泗阳县政府在“维稳”问题上屡屡引发争议。在县委书记马伟、公安局长吕中明的主导下,公安、城管、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形成了针对上访维权群众的联合打压体系。

这种模式包括:

1、利用“危房认定”手段封锁上访者房产——上访者随时可能被认定房屋不合格,面临查封、断水断电、驱逐。

2、公安、城管联动驱逐维权者——凡是上访者,其租户可能被强制清退,家庭经济受到毁灭性打击。

3、跨省拦截,防止维权者向上级部门举报——凡是有上访记录者,在进京、赴省级信访机构等途中,可能被公安拦截带回。

专家表示,如果泗阳县的模式不能得到制止,全国范围内的上访者都可能随时面临房屋被封、人身受限的命运。

中央部门应介入调查,避免地方政府滥权

面对泗阳县政府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查封房产、跨省限制公民自由的行为,法律界呼吁中央政府立即介入调查。

建议措施

1、由江苏省纪委、监察机关彻查泗阳县政府是否存在系统性滥权,包括“危房认定”手段的滥用情况;

2、责令泗阳县公安局说明非法拘禁朱卫兵的法律依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严查泗阳县是否存在系统性打压维权人士的现象,杜绝公权力成为打压工具。

法学专家警告:

“泗阳县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宪法》中关于公民财产权、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如果任由地方政府公权力肆意践踏个人自由,那么法治社会将无从谈起。”

泗阳县事件绝非个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

朱卫兵的遭遇,折射出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公安系统沦为打手、司法公正被践踏的现实。这不仅是地方政府的个别问题,更关乎全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底线。

《今日质疑网》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防止地方权力继续失控!

作者|方铭星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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